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

守齋

每到四旬期又開始談守齋了

這是潘神父在本週堂訊上所寫的:


四旬期期間,請教友特別注意守大、小齋戒。
除了每週五,教會習慣守大、小齋的日子之外,
聖灰星期三(2月25日)、
齋戒日(4月3日四旬期第五週星期五)
以及聖週星期五(4月10日)要遵守大、小齋。

教會制訂了大齋和小齋的規定如下:
1) 大齋:未滿六十歲的成年信友應守大齋,
即大齋日只可飽食一餐,其他兩餐可略進一些食物。
2) 小齋:十四歲以上的信友應守小齋,
即每週五禁食肉類(魚蝦不在此列),或主教團所規定的其他食物。

齋戒是一種克己的形式,
在傳統上,我們是以飲食上的節制或是以不吃肉食來作為表達贖罪及犧牲。
然而克己並非與自己作對,或單單是為了自我的益處而行之,
也不僅是法律的實踐而已,它該以「愛」作為出發點,
因為是藉此體驗基督所受的苦難。
因此,之所以如此做,乃是為了珍愛自己、皈依天主、疼惜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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